各市、县(市、区)疾控局,自治区疾控中心:
为进一步畅通与疫苗企业的交流渠道,促进疫苗及预防接种有关信息共享,经研究,决定在自治区层面建立疫苗企业政策咨询公开接待制度。现将《广西壮族自治区疫苗企业政策咨询公开接待制度(试行)》印发你们,请参照实施。??
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局办公室
2024年6月3日
(本文有删减)
广西壮族自治区疫苗企业政策咨询公开接待制度(试行)
一、接待时间
每月一次,每月第一周的周三下午15:30-18:00,如遇假期或特殊情况,自动顺延至下一周。
二、接待地点
自治区疾控中心(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18号)。
三、接待要求
(一)接待工作由自治区疾控中心具体承担。接待人员由自治区疾控局和自治区疾控中心相关人员组成,并视工作需要调整。接待内容为涉及免疫规划、预防接种等政策业务咨询、交流。
(二)申请单位需填写《疫苗企业公开接待日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),并在每月接待时间前(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)将《申请表》发送至指定电子信箱进行预约登记。自治区疾控中心根据预约情况安排接待单位顺序,并向自治区疾控局报备。
(三)每次接待原则上不超过5个单位,每个单位不超过2人、时间不超过0.5小时,来访人员总数不超过10人。如报名超过限定人数,超出部分将顺延至下一个月安排接待。对于特殊紧急情况,根据申请单位申请事项和工作情况,可安排专项接待。
(四)申请单位来访人员必须遵守秩序,服从组织人员的管理安排,不得以任何借口妨碍整个接待活动的正常进行;未经允许不得窜访,影响接待机构正常工作秩序。
四、其他事项
疫苗企业政策咨询公开接待制度自2024年6月1日起执行。
附件:疫苗企业公开接待日申请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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